第17章 对教师素质素养的一些要求
之三 好老师的首要标准要是当学生们的精神导师
精神导师,主要是体现在德育方面上,其次是学习探索的先锋楷模,在此主要说明一下德育方面的精神导师。
一、学校应把德育放在首位
《义务教育法》
第五章 教育教学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以“八荣八耻”为核心
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言简意赅、概括精辟、内涵丰富,集中体现了中华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具有很高的思想性和极强的针对性,对指导我们当今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治、经济、社会等方方面面的工作,必将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
八荣八耻为:
1.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2.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3.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4.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5.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6.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7.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8.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这一条相当重要,是自古以来做人的首要目标,如“树人先树德”、“德为万功之母”。最明显的总结:有才无德,坏事越大;有才有德,成事越大;无才有德,虽不能成大事,但不会坏事;无才无德,不成事,但也坏不了大事。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党中央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九安做出的重大决策。
二、当一名精神导师很难
对于各个阶段的教育,学校教育首当其冲,教师是教育行业的第一线。作为一名教师,社会赋予他应有的职责是很高的,尤其是精神文明的形象大使、先锋楷模等。对于新理念发展要求下的老师,当一名合格的老师都已经很难,更何况当一名要求更严的精神导师。
对于以往的有名的优秀教师,做起来也常常是步履艰难,都是在苦难中坚持走过来的。为了教好学生,除了在教育教学方面上提升自我素质和学生的素质外,还有其它方面过多的付出,尤其是精神气质与行为方面的。主要方面有:
1.为家庭成员的付出是越来越少
首先直接受到严重影响的是对于家庭付出的越来越少,常常受到家庭成员的埋怨,严重者离婚、与家庭脱离。
2.为学生们付出的越来越多
为学生们在生活行为的弱势常常过多的付出,如生活方面的各种照顾,尤其是贫困生和落后生的过多付出。你看吧!
为了贫困生能学习好,而自己是常常出钱给他们买各种学习用具和添补家庭生活所需,用其所开的有限工资根本无法支撑,尤其是在广大落后学校和农村学校要想当一名有名的优秀教师可以说是太难了,需要比城市优秀教师过多的付出几倍的代价。
真是荣誉越多、光环越亮,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就会越大。
三、当一名一般行为的精神导师还是能够做到的
老师也是人,也是有血有肉、有着七情六欲的活生生的、很现实的人。老师对于学生,成不了精神导师、精神救世主,不可能过多给予学生们的精神物质的特征,只能成为精神方面的象征、精神方面的教育导师,为了达到此目标任务。要求教师在社会上必须有着一般性的德育行为,相对于自己的学生们来说,要有着以身作则的高尚行为。
主要做法就是首先对于学生要有着良好的德育行为。俗话说,育人先育己,做人先自律,就是说的这个意思。
面对学生,先自律,学生们的各项制度,自己首先要做到。在共同遵守的过程中,要经常:一是查漏补缺;二是立足不足而加以优化;三是发扬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