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买房时先看“五证”(转贴) |
|
[ 2007-11-13 17:06:00 | By: 大智若愚 ] |
市民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以避免以后"两证"难办的情况发生。 这"五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据悉,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两证"只需数个工作日。 另外,很多市民买房后不及时办证,觉得手中有合同就万事大吉了。殊不知,这给一些不法开发商提供了机会。一旦开发商不把合同备案将房子拿去抵押或转卖,购房者自己不但无法办证,还很有可能钱房两空。 一、房改房办证程序 现房屋管理单位或售房单位持房改售房单位具结书、上级主管部门证明、房改售房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书、房产测量图纸(含分户图)、1:2000地形图、宗地草图、土地证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均查验原件)和其他相关资料到土地房屋所在地辖区工作专班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审批表。 经核实后,按以下步骤办理: 1.土地权属不清的,由申请单位持申请资料及《工作转办单》到国土房产部门申请土地登记,国土房产部门于15个工作日以内以房屋基底面积进行土地分割确权,开具《工作联系单》。 2.建房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划建房的,由申请单位持申请资料及《工作转办单》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审核手续;到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办理安全鉴定手续;申请单位到规划部门,规划部门对规划红线、道路压占等规划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工作专班出具《准予办理通知书》后,申请单位持通知书到国土房产部门申请登记,核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通知书。 申请单位持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通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到房改部门申请房改房出售审批手续。房改买受人待房改售房单位手续办毕后,持申请表、房改协议、房改批复、资金回收证明、房改单位《土地登记结果通知书》、房改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权属证明、房改清册、具结书及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个人"两证"。 二、商品房(拆迁还建房)办证程序 开发单位或代为申请单位持申请资料到土地房屋所在辖区工作专班申请。 1.土地权源资料不清的,按改变了原土地审批用途的;权源资料不全但未改变原土地审批用途的和无土地权源资料的三种情况分别办理。 2.建房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划审批意见建房的,分两类办理:已经规划部门批准,但未缴纳规费的,由建设单位补缴规费后,规划部门办理认定手续;存在部分违章的,由申请单位到规划部门进行违章建筑处罚。 3.属消防验收问题的,申请单位到消防办理。 4.属房屋竣工验收问题的,如果申报验收资料齐全的,申请单位到建管部门补办验收手续;资料不全的,到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站提出申请,看是否需要检测。 5.申请单位将各类审核过的资料返回办证专班,由专班登报公告征询异议。公告期30天无异议,专班将出具《准予(不予)办理通知书》。 6.申请单位持《准予(不予)办理通知书》到国土房产部门申请登记,国土房产部门于10个工作日核发土地、房屋权属证明。 7.购房者持申请表、商品房购房合同(或拆迁还建协议)、购房发票(或拆迁安置单)、权属证书或通知书、具结书及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国土房产部门办理个人"两证"。 |
|
| | |
|